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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类
造价员省内变更一年可以变几次?在何种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医师重新执业注册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问:
造价员省内变更一年可以变几次?
答:

只可以变更一次,两次变更时间要满一年;2、变更到造价咨询企业必需要社保证明和人事代理证明吗?是。

问:
在何种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答: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问:
医师重新执业注册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答:
1、《医师执业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4、医师中断执业满两年者,本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3至6个月的培训,并培训合格的证明;5、当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6、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张;7、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且拟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问:
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几年以上?
答:
3年以上

问:
办理退工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退工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涟水县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2、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就业失业登记证》;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5、劳动就业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问: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条件有哪些?
答:
一)一级资质:(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2年以上;(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项目总数200宗以上,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含3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含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总额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二)二级资质(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2年以上;(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4)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项目总数150宗以上,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含3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含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总额不低于60%;(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三)三级资质(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4)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项目总数100宗以上,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2名以上(含2名)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总额不低于60%;(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9)估价质量管理制度、估价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四)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问:
如何办理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
答:
经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应当自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注册。初始注册要求提供的材料有: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注册申请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清姓名;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含证书编号、姓名页)、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复印件,并按要求贴在注册申请表指定的位置。

问:
请问小型餐饮饭店,在居民楼下开饭店是否需要有关的环保方面的审核才能去当地的工商部门申报工商营业执照?
答:
除娱乐场所、化工生产、拆船和危险废物经营行业外,环保事项的审批不作为其他行业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除娱乐场所外,消防事项的审批不作为其他行业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严格控制前置许可事项”不是取消环保事项和消防事项的许可,而是除文件规定(实际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行业外,环保事项和消防事项的审批不作为其他行业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即工商机关在办理其他行业的企业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无需申请人提交环评审批意见和消防合格证明。但是,申请人仍应依据环保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或企业开业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环保和消防事业非常重要。工商机关依法在相关领域和环节应当配合环保部门和消防部门工作。但是,工商机关的配合工作依法并非全部是在企业登记环节。企业未经环保和消防审批即开业或造成相关社会影响,应由环保部门或消防部门依据其法律权限予以查处。

问:
企业暂时停业需要办什么手续 企业拆迁暂时无法生产需要办理手续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你企业的具体情况可向所在地工商局反映求得帮助。

问:
请咨询注册农机合作社需要什么手续,手续费是多少,到什么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在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问:
企业增资后,法人营业执照变更需要那些手续资料?
答: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②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③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④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⑥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注册资本减少而实收资本未发生变动的,不提交验资证明;⑦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⑧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可办农资专业合作社,采购供应成员间和当地农民所需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农业基本生产资料?
答:
“种子、农药”需前置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农资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之一。

问: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提前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么?
答:
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材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发起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公司盖章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8)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发起人盖章(单位发起人)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9)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10)监事会主席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字。(11)公司盖章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格;(12)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3)变更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文件;(1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问:
我公司是一家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室内装饰装潢业务这一项,我们现在想专门成立一个家装工作室进行装饰装修经营活动,请问我是要去申请办理分公司还是成立分支机构,具体应该怎么
答:
分公司就是“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②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③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④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⑥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问:
请问工商局哪个部门或办公室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有没有归口部门?需要什么材料?
答: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归工商注册窗口办理。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3)股票(仅针对股份公司)。5、质权合同。

问:
个体工商户到哪办理营业热照?在哪办理税务登记?
答:
请你到所在地的工商、税务部门咨询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热照办理在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在所在地的国、地税分局办理)。

问:
我想开个服装店,须办理些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店铺租赁合同和店铺房产证都要提供吗?
答:
请您带好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店铺租赁合同和店铺房产证均需提供。

问:
企业首次申报加工贸易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企业首次申报加工贸易需要提供较全面的材料,审批机关可能要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具体材料要求如下:(1)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2)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4页(3)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证书。(4)经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6)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7)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上加盖公司章)。(8)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问:
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要到哪个部门申报?
答:
若加工贸易业务中未涉及限制类商品,则可到各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若涉及到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类商品,则需直接到省商务部门申报。企业申报“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需由各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正式文件,之后到省商务部门申报。

问:
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享受什么纳税待遇?
答:
在海关加工贸易管理制度下,境内企业进口的料件,无论是用外汇购买还是由外商提供,海关均准暂缓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并根据出口成品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数量,免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经批准不出口或因故需转为内销的成品所耗用的进口料件数量,补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加工成品出口,一律免征出口关税。

问:
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政策有哪些?
答:
目前,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政策,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宽松的贸易政策,除极少数敏感商品外,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即原则上不实行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三是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进口商品外,对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用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免予办理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许可证、登记或进口证明等手续。

问:
什么是经营企业?什么是加工企业?
答:
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必须事先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问:
经营进料加工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2)用外汇购进的进口原料,零部件必须加工成成品复出口。

问: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时,合同章程修正案是董事会成员签字还是投资双方签字并盖章?
答:

是投资双方签字并盖章。

问: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答:

外方投资者可用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用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它外商投资企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问: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请表中的申请人填什么?
答:

投资各方。

问:
外资企业变更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答:
凡涉及到合同或章程条款变更的均属于外资变更。如经营范围的增加或缩小、经营期限延期、地址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变更、股权变更、投资总额增减等。

问:
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按什么方法来处理?
答:

按股权变更来处理。

问: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到哪个部门备案?
答:
在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和国家限制类的项目以及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仍需在省商务部门备案。)

问: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是否要到省商务部门备案?
答: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直接到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即可。设立子公司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来办理。

问: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的途径是什么?
答:
通过外资并购内资的途径。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