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政务服务网
项目建设类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新设备也需要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吗?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办理电子口岸(外经贸)审核需...
问: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新设备也需要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吗?
答:

此种情况不需要办理,直接通关即可。

问:
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答: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进口订货合同中文本、书面申请、其他情形需要的材料。

问:
办理电子口岸(外经贸)审核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答: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海关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问: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答: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问:
办理核准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1、企业编制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报告》;2、设备清单企;3、环评审批意见;4、土地预审意见(不新增土地的项目提供土地证复印件);5、规划意见(不新增土地的项目提供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节能审查意见;7、安全审查意见;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县(区)经信委上报请示;10、重大项目提供稳评意见。

问:
技术改造备案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应由市经信委备案的项目须提供以下资料:1、备案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和所在县区经信委公章);2、设备清单;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化工项目需提供市化治办审查意见;5、许可经营项目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6、重大项目或特殊工艺项目提供项目可研报告。

问:
核定地下水取水量要交哪些材料?
答:
1、申报表;2、成井报告;

3、计量设施安装核定材料。

问:
检验报告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

近期三次的产品质量检验数据;由省辖市(地)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设置(或授权的)检验机构,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和产品质量达到标准的证明;或由具备检验条件的企业自检并得到上述任一机构认可的检验数据。

问:
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
1、频率使用申请,应包括:单位概况、申请理由、业务用途、工作频段、通信范围和需要的频点数量2、国无管表1:《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3、国无管表2:《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4、国无管表13:《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5、国无管表4:《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6、无线电通信网网络设计方案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必要时)。

问:
新建小区可以不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直接向市政管道排放生活污水吗?
答:

不可以。小区建设前需及时将排水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要求领证后可以向市政管网排水。2、需雨污分流建设排水管道吗?必须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管网,否则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问: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或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根据风险程度分类有歧义怎么办?
答: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或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并结合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拟采用的原辅材料、产品以及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判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判定结果负责。安监部门在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现或者参与该建设项目的其他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判定提出疑义的,负责审批的安监部门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作出判定。

问: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或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根据风险程度是如何分类的?
答: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或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根据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个等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的综合判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和省安监局有关调整或者补充规定执行。

问:
哪些活动需要办理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
答:
(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八)打捞沉船、沉物;(九)在国家管辖海域内进行调查、测量、过驳、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拖带、捕捞、养殖、科学试验等水上水下施工活动以及在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进行的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十)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的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航道日常养护、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问:
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
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化工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问:
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申请许可证所需提供材料?
答:
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4.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最近一年)5.最近两年的排污费缴纳证明6.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证明7.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证明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9.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10.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合同、缴费证明材料11.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文件12.污水处理厂同意接管的协议和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水许可证明13、其他备注:1、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2、属第一次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单位可不提供第4、5项材料。3、新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可不提供第3、4、5项材料。4、第10、13项按照实际情况提供;5、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老企业事业单位及医疗污水情况按实际情况提供材料。

问:
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点有哪些条件?
答:
1.地面平整,无坑洼和积水。 2.不得挤占盲道和人行通道。 3.设置停车标志牌,划停车线。 4.设置管理区域、管理单位及责任人标志和监督电话。

问:
哪些情况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
答:
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水的;②、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③、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④、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⑤、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问:
哪些情形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
答:

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