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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
我想办理学历认证,请问如何办理?申报二级体育裁判员需要哪些条件?申请占道有哪些注意事项?成立社会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提...
问:
我想办理学历认证,请问如何办理?
答:
需学历认证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学历认证协议书,我中心根据学信网查询结果出具相关报告。由于国家教育部学历库目前只收录了2002年以后的学历证书信息,因此只可以查询到2002年以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

问:
申报二级体育裁判员需要哪些条件?
答:
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

问:
申请占道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公益活动优先审批;2、不得占用人行道和盲道;3、沿街商场和店家进行户外商品宣传和展示,不得销售商品。

问:
成立社会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1)成立社会团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总数达50个以上;②有固定的住所;③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④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⑤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②有必要的场所;③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④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⑤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3)成立基金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①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②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资金必须是到账货币资金;③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④有固定的住所;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四类实行直接登记。2、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体制。即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如物理学会、民办学校、民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主管单位分别为科协、教育局、卫生局,而登记管理机关归口为相应一级的民政部门。2、具体程序:1)社会团体: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名称核准;②民政部门审批名称核准申请,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名称的决定;③准予名称的,申请人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完成相关工作,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④民政部门审查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2)民办非企业单位: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②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申请,并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3)基金会: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②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申请,并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③另:基金会的原始资金必须为到帐货币资金。4)属于直接登记范围的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问:
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须提供哪些资料?
答:
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2、聘用单位的申请报告(由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及理由);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5、健康检查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6、拟聘用的台港澳人员的履历证明(用人单位盖章);7、拟聘用的台港澳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或由该台港澳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历的证明);8、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9、企业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0、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11、《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登记备案表》

问:
社会保险稽核包括哪些内容?
答: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4)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问:
我已和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请问是到哪里鉴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

到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鉴证手续。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分为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如是市直企业单位,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备案过的单位无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是事业单位,本人需提供市直事业单位备案表以及就业协议书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问:
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答:
社会组织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体制。即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如物理学会、民办学校、民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主管单位分别为科协、教育局、卫生局,而登记管理机关归口为相应一级的民政部门。2、具体程序:1)社会团体: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申请筹备;②民政部门审批筹备申请,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筹备的决定;③准予筹备的,申请人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完成相关筹备工作,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④民政部门审查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2)民办非企业单位: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②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申请,并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3)基金会: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②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申请,并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③另:基金会的原始资金必须为到帐货币资金。4)属于直接登记范围的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问:
办理用工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
初次就业需提供:1、《涟水县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贴照片,单位盖章);2、《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单位盖章);3、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4、劳动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薄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5、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再次就业需提供除初次就业人员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外,另需提供本人的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书。

注:用人单位初次办理用工登记,应当首先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手续,填写《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同时须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原始材料。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或因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投资人、经营地址等劳动用工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用人单位登记手续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问:
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如何办理?
答:
落实企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及劳动合同;进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及报到证;机关公务员录取的毕业生,持公务员录取通知及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报到前应将学籍档案通过机要途径转至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问:
我想办理人事代理,请问如何办?
答:
人事代理分为个人人事代理和单位人事代理。个人人事代理:需代理人出具个人申请,提供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工作过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以及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单位人事代理: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单位员工的花名册、所有代理员工的档案、单位委托代理的申请报告,并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以及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

问: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的条件?
答:
1.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2.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3.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问:
申请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6.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经全省统一考试,取得《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经相关部门进行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7.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问:
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和融通性如何?
答: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其中,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不能与其他教师资格融通。

问:
教师资格分哪些种类?
答:
教师资格共分为七个类别:1.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2.小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认定)。

问:
具备了教师资格,是否就可以从事教师工作,享受教师待遇?
答:
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而不是全部条件,并不是具有教师资格的人都一定能够从事教师工作,具有教师资格的人是否能从事教师工作,还要受教师编制、学校师资需求、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聘任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只有被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后,才能享有法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教师义务。

问:
具备教师资格是否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备条件?
答: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后,只有具备与学校办学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即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聘任担任教师工作。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不能从事教师工作。

问:
本人是淮安籍应届毕业生,现想把党组织关系转回原籍,请问手续如何办理?
答:
分两种情况:1、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将学校开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到工作单位的基层支部。2、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将学校开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的基层支部。

问:
什么时候办理小区命名?
答:
建设单位在取得发改委、规划、国土的相关批准文件后,正式施工前办理。

问:
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批量转档流程?
答:

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和需转档人员的花名册与档案编号,人才中心档案室对其核对无误,将在库档案出库,交单位经办人员对每份档案进行核对,然后密封档案并盖骑缝章,告之单位经办人员尽快将档案回执寄回或送达人才中心档案室。

问:
我单位是县直事业单位,现在编人员实行岗位设置,请问去人才中心合同鉴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
1、单位与员工签订的一式三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从人才中心领取);2、《涟水县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备案表》或《涟水县事业单位岗位变动备案表》一式两份。

问:
办理因私签证的首要条件?
答:

需要先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因私护照。

问:
港澳台居民收养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1)香港居民为收养人:①收养申请书;②香港居民身份证;③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④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年龄、婚姻、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2)澳门居民为收养人:①收养申请书;②澳门居民身份证;③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④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年龄、婚姻、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3)台湾居民为收养人:①收养申请书;②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限证明(身份证及经公证的户口册誊本);③我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游证件;④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年龄、婚姻、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问:
使领馆项目确认函如何办理?
答:

企业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办理。

问:
公路养护作业什么情况下应当公告?
答:
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

问:
福利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①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残疾人签订1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②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职工占总职工人数25%以上,且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③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④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要为每位残疾职工按月缴纳足额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⑤企业有适合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⑥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等条件。

问:
非本市户口居民(不是登记备案人员)办理港澳商务签注,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单位派遣函。

问:
本市新生儿落户手续如何办理?
答:
新生儿户口随父或随母申报,凭居民身份证件、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至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问: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答: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问:
大学毕业后,户口还放在人才中心托管,如何换证?
答:
在找到工作前暂缓办证,待找到工作后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后,再向当地派出所申领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