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1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014327469L400071100300003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涟水县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26014327469L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综合窗口48-53号婚姻登记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双方现均为内地居民,其中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或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属于本辖区;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原结婚证遗失或损毁,或因原结婚证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申请换证; 3.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2 |
结婚登记档案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初审 | 0.2工作日 | 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
2 | 受理 | 0.5工作日 | 符合民法典规定 |
3 | 审查 | 0.3工作日 | 符合民法典规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7-8232192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21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