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稽核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社会保险稽核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4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0143275573432101401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可委托第三方开展辅助稽核工作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26014327557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稽核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令时: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令第765号)第二十五条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稽核整改意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 (苏劳社﹝2003﹞66号)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机构、单位和个人,以及受经办机构委托的机构和个人。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239688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80587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oZwfwLogin.html?functionId=AF6116F3C942C0ADE053651E480ACBBB
行政诉讼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oZwfwLogin.html?functionId=AF6116F3C942C0ADE053651E480ACBBB
办理地点
  • 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稽核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7-8239688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8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