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5045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MB1B091622400012504500002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涟水县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26MB1B091622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区16-17号应急管理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30-18:00)。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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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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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 3 |
变更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4 |
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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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
| 1 | 受理 | 0工作日 | 发证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 2 | 审查 | 1工作日 | 发证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 出具审查意见书 |
| 3 | 决定 | 0工作日 |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的,应当重新颁发经营许可证,并收回原经营许可证;不予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企业。 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起始日和截止日不变,但应当载明变更日期。 | 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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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如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应当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重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问:
有效期内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
经营单位在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0517-82381738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9671877 |
权利义务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法律】《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